你身边还存在未拴绳犬只追逐孩童、犬吠扰民的情况吗?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养犬管理方面的条款明确了多项违规情形的处罚措施。连日来,记者走访南宁市多个小区、公园、街区等场所发现,多数养犬人已养成拴绳习惯,但仍有违规行为暗藏风险,新规落地将为市民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一女子牵着绳子遛狗。
新规
遛狗不拴绳=违法 处罚全面升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养犬管理方面的条款也更明确,专门给养犬划了“红线”,针对养犬的相关行为作出了详细且严格的规定。从今往后,养犬不再是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题”,违规养犬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宠物扰民方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规饲养烈性犬方面,根据新法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遛狗不牵绳伤人方面,新修订后的法规明确,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走访
文明遛狗成主流 违规行为仍存隐患
11月28日晚,在良庆区凤凰路一商业街区,市民李女士正牵着宠物金毛犬散步,手中牵引绳长度不足1.5米,每一步都与爱犬保持着可控距离。“提前适应新规要求,既是保护别人也是保护自家狗狗。”她告诉记者,此前自己所在的小区曾发生过未牵绳犬只追逐孩童的纠纷,如今了解到遛狗不拴绳若致人受伤,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和一千元罚款,“再也不敢心存侥幸了”。
“最近来买牵引绳和嘴套的顾客多了不少,很多人都是主动来询问新规要求的合规用品。”一家宠物店店主介绍,不少养犬人还会咨询文明养犬的相关知识,对宠物粪便清理袋等配套用品的需求也在增加。
记者连日走访南宁市多个小区、公园、街区发现,多数养犬人已养成拴绳习惯,但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玉洞大道五象湖公园路段,一些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狗出行,狗或站在车上,或跟随在车辆后面跑动,部分犬只未系牵引绳,成为路面上暗藏的安全隐患。
“上周我带着孙子在小区滑梯旁玩耍,一只没拴绳的金毛突然冲过来,孩子吓得哇哇大哭,狗主人还说‘我家狗不咬人’。”居民潘先生提起此事仍心有余悸,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这类行为进行劝导和约束。
解读
从“道德倡导”到“法律约束”转变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2025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年犬只伤人事件达12.7万起,其中83%涉及未拴绳犬只,2025年上半年涉犬伤人案件同比增幅达16.8%。与此同时,12345热线全年接到的犬吠扰民投诉达237万件,同比上涨19%,涉犬矛盾已成为影响城市公共秩序的突出问题。
“新法的核心突破,是将养犬行为从‘道德倡导’全面转为‘法律约束’。”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莫远锋表示,一直以来,不规范养犬的问题备受老百姓诟病,原来的处理依据相对缺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养犬管理条款,加大了对不规范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旨在保护公众安全,划定养犬的法律边界,确保养犬不影响他人生命安全。对公众而言,遭遇危险犬只威胁时,有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公共空间的安全性将显著提升。
“新规不是要限制养犬自由,而是通过划定权利边界,实现养犬人与公众的利益平衡。” 莫远锋强调,2026年新规实施后,养犬人需主动适应“出户带犬绳、大型犬戴嘴套、及时清粪便”的法律要求,违规成本的大幅提升,终将推动文明养犬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践行”。
记者:黎兆齐 文/图
编辑:曾艳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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