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区城镇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健全监管体系、深化排查整治、强化科技赋能、严格日常管控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全面加强全区国有土地上城镇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房屋使用安全风险。
征求意见稿着力解决当前房屋管理中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明确要构建权责清晰的房屋安全责任体系。其中,房屋所有权人被明确为房屋使用安全的首要责任人,承担房屋检查、维护、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等主体责任,且该责任不得通过协议转移或规避。对于权属不清等特殊情况,则依法依序确定责任主体,确保安全管理无死角。
为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全区城镇既有房屋实施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排查重点关注建成满25年及以上的砖木、砖混及大板结构的老旧房屋,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临近深基坑施工区域、高边坡等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全面掌握房屋安全状况,并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和安全隐患台账。
科技支撑将成为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根据征求意见稿,广西将打造既有房屋智慧监管数据平台,依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及底图平台,以数字化技术支撑动态监管,建立包含隐患排查、安全鉴定、危险处置等信息的“一幢一档”电子档案,实现数字化追踪、可视化管理与智能化分析。
同时,深化数据共享与应用。推进不动产登记、房屋安全等数据智能汇聚应用,逐步纳入房屋建成年代、结构类型、改扩建、排查整治情况和鉴定报告等关键信息,形成动态更新的数据库。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精准录入房屋档案、排查记录、鉴定报告、处置结果等信息,依托数字化工具实现全流程可追溯。
日常管控是防范安全风险的基础环节。征求意见稿要求聚焦房屋日常维护、共用部分管理及建筑幕墙、外墙等重点部位,指导监督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受委托管理人加强巡查、及时处置隐患。针对擅自拆改承重结构、占用共用空间等违规行为,受委托管理人须及时劝阻和制止。
同时,建立重点时段超前防范、重点领域全面排查的常态化机制,在重大节假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及C、D级危房等开展专项检查,对隐患实行清单制、销号制管理。此外,各地还需完善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记者:韩沛
编辑:陈艳华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黄登
转载请注明出处 保持信息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