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良庆区018乡道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成功查处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对一辆三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黄某某神情紧张、言辞闪烁,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三轮摩托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驾驶人黄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确凿证据面前,黄某某对其未取得驾驶证便驾驶摩托车,以及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黄某某无证驾驶报废三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南宁交警供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涉案报废三轮摩托车予以扣留,并对黄某某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南宁交警郑重提醒: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危害驾驶人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将面临法律严厉惩处。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检查车辆状态,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依法依规进行报废处理,切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同时,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坚决杜绝无证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蓝梦
通讯员:杨婧
编辑:冼慧莹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李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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