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25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026年2月在南宁人民会堂召开,具体日期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建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南宁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宁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南宁市与市本级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6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关于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布。‍‍

编辑:汪峰屹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罗宁

转载请注明出处 保持信息完整

阅读量:440 编辑:汪峰屹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