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免去:
徐爱清的南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陆宏康的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李珊(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邓杨端(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显远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友双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建彩(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廖丽萍(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荣冬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谦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卢玉梅(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磊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敏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
韦恒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朝科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力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何晓莹(女)辞去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编辑:罗竹君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李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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