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打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9起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元宵佳节临近,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进入关键阶段。2月24日晚,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广西多部门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近日集中曝光第四批9起烟花爆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涵盖非法储存、网络售卖、无证运输、违规经营等多种违法行为,部分当事人因涉嫌危险作业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形成强力震慑。

非法储存隐患突出,刑事追责绝不手软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储存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在此次曝光的案例中,非法储存问题尤为突出。

2026年2月14日,桂林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联合七星区相关部门,对穿山街道黄莺岩村六组112号仓库开展突击检查,当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产品7322件。该仓库未配备任何防爆、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极大,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危险作业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2月2日,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执法,在栗木镇沙中村发现一猪栏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共129件。执法部门依法扣押全部涉案产品,并对当事人处以4000元罚款及没收全部违法所得。这些隐蔽的储存点,如同“定时炸弹”,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销售渠道暗藏风险,线上线下同步严查

随着社交电商的普及,朋友圈、流动摊点等成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隐蔽阵地,执法部门对此展开精准打击。

2月5日,桂林市兴安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通过社交媒体朋友圈公开售卖烟花爆竹产品。兴安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迅速核查,在城区一甜品店内,当场查获“仙女棒”“水母烟花”等非法烟花爆竹3件共150余个。执法人员对店主严厉批评教育,并当场全部收缴非法产品。

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非法售卖行为同样被严厉查处。2月16日,桂林市荔浦市联合检查组在荔城镇荔平路巡查时,发现一年货摊点在城区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非法售卖烟花爆竹产品,执法人员当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70件,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此外,玉林市陆川县多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因在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场所外摆卖烟花,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均已被依法处罚。

非法运输屡禁不止,跨区域管控再加力

烟花爆竹的运输需要严格的资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但仍有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非法运输行为屡禁不止。

2月2日,河池市天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日常重点隐患摸排中,发现一辆可疑厢式货车,随即依法对车辆进行拦停。经查,车内装有600余箱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烟花爆竹,驾驶员行为涉嫌非法运输。天峨县公安局已对驾驶员处以25000元罚款,并依法没收全部非法烟花爆竹。

2月3日深夜,防城港市东兴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运输局及江平边境派出所,在江平镇某村边境管理大队民警临时执勤点查获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小型货运车辆,查获满满烟花爆竹。初步核实得知,涉案人员从东兴辖区外购入货物后,不经许可擅自组织运输,企图在当地进行非法销售。目前,涉案非法运输人员、车辆及烟花爆竹已由江平边境派出所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钟长鸣,共筑安全防线

广西应急管理部门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均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主动抵制非法烟花爆竹,不购买、不燃放超标违禁产品。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立即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举报。

记者:韦薇

编辑:陈艳华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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