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壮美广西:“十四五”期间广西生态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壮美广西”新闻发布会。据了解,“十四五”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682件,推动治理被污染损毁土地、林地、耕地10.4万亩,水域10.8万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38.3万吨,向破坏环境者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7.9亿元。

在案件质量与影响力方面,广西检察工作成果丰硕: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0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精品案件,2件案件被评为“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彰显了广西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的时代担当。

广西检察机关坚持“诉”与“治”并重,不满足于简单结案,而是以公益诉讼精准缝合监督缝隙,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公益诉讼力度,开展专项监督,立案办理相关案件126件,诉请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亿元,以法治助力矿业权整合优化与产业绿色升级,护航有色金属高质量发展。针对茅岭江流域、茅尾海海域非法采砂突出问题,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推动对非法“采、运、销”全链条打击,并积极促成地方立法禁止非法开采海砂,昔日受损入海口已建成生态公园。

在重点领域,广西检察机关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精准履职助推系统治理。深度参与最高检统筹指挥的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广西段立案15件,有效整治污染问题,助力沿岸群众从“靠水吃水”向“护水致富”转变,走出“水清、岸绿、民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同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置于重要位置,在十万大山、大瑶山等自然保护区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推动“打、防、治”三位一体的鸟类综合保护格局,以法治之力守护万物共生。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全社会共识。广西检察机关深化实施“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联动,形成保护合力。同时,积极借助“外脑”与科技力量,招募2530名专家学者,组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队伍,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卫星遥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办案精准性和效率。

记者:韦薇

编辑:李璐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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