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关乎每一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孩子们快乐学习、平安回家,是家长和老师的共同期盼,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日,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致全市中小学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交通安全信》(以下简称《一封信》),向全市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发出倡议: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及安全防护能力,携手共建平安有序的道路出行环境。
孩子是未来的希望。《一封信》温馨提醒孩子,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步行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乘人员要主动佩戴安全头盔,骑行非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速行驶,平衡车、滑板车、溜冰鞋不可作为代步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电动摩托车,禁止违法改装车辆进行“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自觉抵制“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不乘坐无牌车、超员车、报废车和“黑校车”,发现身边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并报告给老师或家长。
孩子的教育离不开学校、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一封信》指出,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通过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等方式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时要严格落实报备审批制度,制定方案预案,与租车单位、驾驶员签订相关协议,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有校车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车检验和驾驶人资料、行驶路线、行驶时间等动态管理工作,加强校车安全日常维护,定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和漏洞,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同时,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出入校园车辆,积极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共同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平安出行。
家长是孩子的榜样。《一封信》引导家长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自己的规范行为给孩子起到榜样示范作用,让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理念。要监督孩子是否有违规改装车辆、飙车等行为,如发现存在违规改装车辆、飙车等行为应及时制止。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超速驾驶,不酒后驾驶,行经路口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文明礼让行人。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行驶时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转弯时注意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不超员超载、不分心驾驶,不使用老年代步车接送孩子;夜间行驶注意开启前后车灯,提高可见性,确保行车安全。在学校门口和周边道路,请主动服从“家校警”的指挥,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即停即走,严禁在校园周边违法停车。
交通安全,你我同行。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希望各界携手并肩,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安全快乐成长,让每一个家庭都能拥有幸福与安宁。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