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讯(记者 吴潇)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南宁市14家公共图书馆从今年10月起全面实施免押金办理借书证惠民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
据了解,开展该项服务的场馆包括南宁市图书馆、南宁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及各县(市、区)图书馆。原来办理的借书证继续有效,图书馆为原办证读者提供退押金服务,读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等到原办证馆申请退还押金。
目前,办理图书馆借阅证有人工办证、自助办证、线上办证3种方式。需要人工办证的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各图书馆服务台办证;需要自助办证的读者,可到南宁市图书馆持有效身份证或广西区内电子社保卡在自助设备办证;需要线上办证的读者,可使用广西区内电子社保卡通过“南宁市图书馆”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据悉,免押金新办理的借书证不再区分种类,可借阅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20天。免押金办证后无需携带实体借阅证,绑定“南宁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即可生成电子证借阅图书,或直接持有效身份证、广西区内电子社保卡借阅图书。如果需要实体借书证,仍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在使用场景方面,免押金借书证可在南宁市社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南宁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北部湾经济区图书馆服务联盟、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实现图书借阅通借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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