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广西高质量发展成型起势的重要窗口期,是首府南宁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规划纲要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对南宁提出的“五个走在前作表率”要求,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重大举措,体现中央有部署、首府有使命、发展有需要、人民有期盼。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担当实干、勠力进取,加快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首府更大贡献!

编辑:孙玥

责任编辑:黎南茜

值班编审:覃凤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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