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率先在广西出台地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为使地方标准的制定与管理更有序规范,《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近期出台,南宁市成为广西率先出台地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城市。

《办法》所称南宁市地方标准为满足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经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制定的地方标准。南宁市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办法》。《办法》对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实施、复审以及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内容与具体要求进行细化,使地方标准全流程的管理形成了闭环,有效促进标准“更新迭代”,避免标准发布后“百世不易”“裹足不前”。《办法》自2024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规定,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与有关标准协调配套。南宁市着力构建并完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2019年以来,全市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并获发布的国家标准281项、行业标准452项;发布南宁市地方标准34项;全市1938家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上报17328项标准,居广西首位。

(记者: 黄胜 通讯员:马霞 何正君)

阅读量:7722 编辑:吴婧 责任编辑:李绍华 值班编审:吴斌
南宁率先在广西出台地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024-08-19 10:08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广播电视台
编辑:吴婧 责任编辑:李绍华 值班编审:吴斌

为使地方标准的制定与管理更有序规范,《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近期出台,南宁市成为广西率先出台地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城市。

《办法》所称南宁市地方标准为满足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经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制定的地方标准。南宁市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办法》。《办法》对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实施、复审以及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内容与具体要求进行细化,使地方标准全流程的管理形成了闭环,有效促进标准“更新迭代”,避免标准发布后“百世不易”“裹足不前”。《办法》自2024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规定,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与有关标准协调配套。南宁市着力构建并完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2019年以来,全市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并获发布的国家标准281项、行业标准452项;发布南宁市地方标准34项;全市1938家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上报17328项标准,居广西首位。

(记者: 黄胜 通讯员:马霞 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