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9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扩大至其本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以下简称个账共济)概括为“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个账共济政策可以增强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保障能力,减轻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
个账共济能给谁用?根据自治区医保局最新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明确从9月1日起,广西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即今后个账共济的使用对象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其中,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合法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结算。
如何使用个账共济?参保人员(以下称为授权人)与近亲属(以下称为使用人)建立医保授权绑定关系后,使用人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时,向收费员出示本人和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如本人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替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会保障卡。
此外,个账共济支持本地和区内异地使用。比如:贵港参保职工可授权给参加南宁市居民医保的父母,父母在贵港、南宁或区内任何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费用,均可使用贵港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同时,个账共济支持双向授权,如配偶之间可以互相授权绑定;参保职工作为授权人可与多名近亲属同时建立授权绑定关系,如参保职工可同时授权绑定给孩子、父母使用;使用人也可以同时绑定多名授权人,如孩子可以同时与父母双方建立授权绑定关系,老人也可以同时与多名子女建立授权绑定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使用人不能享受授权人的医保报销政策。(记者 彭媛媛 通讯员 曾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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