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A级旅游景区营销奖励工作 最高奖20万元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 通讯员 孟萍)最高奖20万元!9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日前该厅发布《2024年广西A级旅游景区营销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开展2024年广西A级旅游景区营销奖励工作。

根据《方案》,此次奖励实施时间为4月1日至10月31日,对象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依法注册、运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A级旅游景区。

《方案》要求,景区应使用客流监控系统、票务管理系统(闸机系统)、入场预约系统、电子票务核销等游客数据统计平台。申报主体应在奖励时间范围内自主开展景区线上线下主题营销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方案》明确,此次奖励资金申报评审,将根据满足申报条件的景区在活动时间(4月1日至10月31日)自主开展景区营销工作情况,从游客接待量、景区营业收入额、线上线下主题营销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分数对排名前20的申报景区给予营销奖励。其中,第1名至第10名奖励20万元/家;第11名至第20名奖励10万元/家。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景区接待人数进行排名,以此类推。

阅读量:1386 作者:赵金玲 孟萍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符蔚
广西开展A级旅游景区营销奖励工作 最高奖20万元
2024-09-11 08:33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晚报
作者:赵金玲 孟萍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符蔚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 通讯员 孟萍)最高奖20万元!9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日前该厅发布《2024年广西A级旅游景区营销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开展2024年广西A级旅游景区营销奖励工作。

根据《方案》,此次奖励实施时间为4月1日至10月31日,对象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依法注册、运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A级旅游景区。

《方案》要求,景区应使用客流监控系统、票务管理系统(闸机系统)、入场预约系统、电子票务核销等游客数据统计平台。申报主体应在奖励时间范围内自主开展景区线上线下主题营销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方案》明确,此次奖励资金申报评审,将根据满足申报条件的景区在活动时间(4月1日至10月31日)自主开展景区营销工作情况,从游客接待量、景区营业收入额、线上线下主题营销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分数对排名前20的申报景区给予营销奖励。其中,第1名至第10名奖励20万元/家;第11名至第20名奖励10万元/家。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景区接待人数进行排名,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