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和八省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盛 通讯员 张雁 陈明辉)记者从广西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广西自然资源厅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八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广州市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今后,广西市场主体和群众需办理在上述八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可足不出桂,就地就近实现“跨省通办”。

为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九省(区)将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办理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跨省(区)业务“一网通办”。九省(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协议约定,纳入首批通办事项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3项业务。九省(区)还将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升级改造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展开合作交流,通过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协同办理,推动登记所需各类信息或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应用与互认,逐步实现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全覆盖。

近年来,广西在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广西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等举措落地见效,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工作效能不断提升。目前,全区抵押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企业类不动产登记实现1小时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均实现0.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是2021年以来,50多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全区通办”,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九省(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的签订,打破了地域阻隔,满足了九省(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大大节约了时间、人力和经济成本。广西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此次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逐步拓展合作范围,提升跨区域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

阅读量:2277 作者:杨盛 张雁 陈明辉 编辑:吴嘉兴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庞博
广西和八省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2024-09-23 10:22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
作者:杨盛 张雁 陈明辉 编辑:吴嘉兴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庞博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盛 通讯员 张雁 陈明辉)记者从广西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广西自然资源厅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八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广州市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今后,广西市场主体和群众需办理在上述八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可足不出桂,就地就近实现“跨省通办”。

为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九省(区)将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办理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跨省(区)业务“一网通办”。九省(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协议约定,纳入首批通办事项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3项业务。九省(区)还将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升级改造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展开合作交流,通过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协同办理,推动登记所需各类信息或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应用与互认,逐步实现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全覆盖。

近年来,广西在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广西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交地即交证即抵押即放款”等举措落地见效,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工作效能不断提升。目前,全区抵押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企业类不动产登记实现1小时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均实现0.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别是2021年以来,50多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全区通办”,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九省(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的签订,打破了地域阻隔,满足了九省(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大大节约了时间、人力和经济成本。广西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此次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逐步拓展合作范围,提升跨区域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