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宁市多措并举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为发展引擎注入新的动力。其中,2015年,南宁市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放宽提取条件,取消租金占比限制和一系列繁琐的证明材料要求,并明确租房提取的限额。此外,为大型企业公租房项目特别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批量办理业务。这一举措成效显著,调整当月,租房提取人数从月均不足10人迅速增长至470人,住房公积金在支持无房职工租房租金支出方面展现了强大效用。
2016年6月,南宁公积金中心与房产管理部门成功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取消了租赁商品房提取的全部材料要求,采用职工“承诺+授权”的方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零材料”办理。2016年至2017年,租房提取金额达4.12亿元,提取人数达5.67万人,更多无房缴存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
2020年7月起,南宁市针对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于A、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限额的4倍,C类人才可放宽至2倍,D、E类人才则可放宽至1.5倍。
2021年3月1日起,南宁市正式实施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该政策将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且未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范畴。这一举措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为更多人群提供了住房保障。
来源丨记者张萍 通讯员李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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