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转账,却发现所谓的“网络女友”,原来是自己的堂弟?近日,武鸣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荒唐的诈骗案件。
武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陈远宏介绍道,2023年8月,被告人黄某某因家人意外住院经济紧张,恰好在南宁市武鸣区务工的堂哥,即被害人白某某,让其帮忙物色相亲对象,便萌生了伪装成相亲对象,骗取白某某钱财的想法。
黄某某将自己微信号改名为“张丽丽”,虚构“张丽丽”是其妻子老家的堂妹,介绍给白某某,与白某某添加微信后展开热聊,谈起了“恋爱”。在“交往”期间,黄某某编造报考驾驶证、外婆住院等多种理由,向白某某索要钱款,截至2023年12月,骗取白某某钱款共计4.5万元。事情败露后,白某某一气之下将堂弟黄某某诉至法院。
武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伪装相亲对象骗取堂哥白某某钱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黄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家属已代其全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武鸣区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缓刑一年6个月。
近年来,婚恋诈骗花样百出,让想追求美好爱情的单身人士防不胜防。单身人士在追求美好爱情的同时,也要擦亮双眼,提高防骗能力,注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情况。无论是婚恋诈骗,还是电信网络诈骗,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都是让被害人转账,获得相应的财务。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谨慎处置个人财物,切莫盲目相信他人,错付了自己的真心,造成自己财产损失。
(记者:覃健明 梁译元 实习:田玉凡 通讯员:岑素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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