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4年南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南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依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成立警银、警信专班,加强对银行卡、电话卡的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力度,清除涉诈违法犯罪生存土壤;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捣窝点、打平台、抓金主、断资金、控人员”五位一体,有效打击犯罪。
据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瑜介绍,今年以来,南宁市公安机关已组织20余次集中收网行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0多名。坚决斩断引流链、资金链,形成强大震慑,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37%,破案数同比上升9.7%。
为最大限度避免群众损失,我市依托110报警服务台与市反诈中心,实现电诈警情快速流转、涉案账号快速止付、冻结、追查全流程处置。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处置资金预警信息一万余条,成功劝阻率为99.96%。在反诈宣传方面,我市紧跟电诈警情案件形势,推进警、校、企“三个融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各单位组织或参与各类线下反诈宣传活动1880余场、受众62万余人。
南宁市公安局政治委员农健总结道,网络兼职刷单都是诈骗;遇到垫付资金的网络兼职要警惕;不要相信非正规渠道的投资理财项目;不要相信“内幕消息”、“系统漏洞”、“稳赚不赔”、“超高回报”等话术。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出,犯罪话术迭代加快,技术应用广泛,涉诈资金转移隐匿化、多样化,诈骗目标更加精准化等特点和趋势。特别是近年来,涉及金融服务类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快速翻新,迷惑性不断增强,常见的类型包括:“共享屏幕”类、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等。
市委金融办副主任、金融工委委员冯艳喜说:“涉及转账、汇款操作时要提高警惕。在接到涉及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短信或网络信息时,及时通过官方机构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业务主管刘江提醒广大群众,不能出售、转让、出租或者出借个人的银行卡,包括支付账户,以免给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只要出租、出售及出借手机卡,为他人提供了便利实施诈骗,也会涉嫌违法犯罪。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力推进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工作,奋力夺取反诈人民战争新胜利,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记者:吴优 黄钒玻 实习生:邓君临 通讯员:农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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