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围绕金融支持、住房公积金、商品住宅质量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举措,推动广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取消首套、二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广西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适当放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贷条件。
对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鼓励对购买首套、二套住房和“卖旧买新”、生育多子女的家庭进一步放宽信贷条件。
同时,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将存量房贷利率下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
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均认定为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成员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优化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今后公积金异地购房不用两地跑
《措施》明确,广西将加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使用支持力度。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和购房提取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开展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业务,优化业务申请和审批流程,不得对办理异地业务的缴存人设置户籍地、工作地等方面的附加条件。
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住房套数可按申请人家庭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套数认定。申请人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全面推行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鼓励提高引进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严控新增商品住宅建设
《措施》强调,严控商品住宅增量。适当控制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不明显的城市供地规模。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至36个月之间的,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年内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制度,杜绝“毛地”出让。
广西还将严控新建安置住房增量。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暂停新建安置房和暂停新增供应安置房用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至36个月之间的,原则上不新建安置房和不新增供应安置房用地。
区内买首套二套房获购房补贴
重点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给予在广西区内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购房补贴。鼓励市县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车位的购房者给予购房补贴。搭建“卖旧买新”平台,促进“旧房优先卖、新房优惠买”。鼓励市县对“卖旧买新”的居民家庭给予购房补贴。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参与住房“卖旧买新”,鼓励将回收的商品住房用于对外出售或用作租赁住房、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
《措施》还提出,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大力推行“房票”制度,鼓励使用政府剩余安置房源开展安置工作;鼓励在一定期限内保留通过货币化安置和使用政府剩余安置房源安置的被征收人子女原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
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商品住宅质量
让群众住得起,还要住得好。广西将结合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房地产项目周边医疗、教育、交通、地下管网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
推动低容积率高品质住宅开发。因地制宜提高低容积率住宅用地供应数量,在城市郊区等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优化规划用地指标,停止执行住宅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44平方米、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标准。对超低能耗、适老化、智能化等房地产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广西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据悉,此前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地相继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关税收政策也做相应调整。该标准取消后,消费者进行住房交易的税负将大幅降低,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推动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措施》还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建设单位依法按程序优化调整住宅车位配建比率、住宅用地配套商业比率、社区用房配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细化优化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引导市场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加快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
广西还将提高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效率。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推行“交房即交证”、“分栋”首次登记和分期规划核实及验收;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的原则分类施策,为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记者 韩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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