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补充公告
为推动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实施2024年南宁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贴时间
补贴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起,补贴截止时间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另行通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如补贴名额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截止,补贴总套数为全自治区共2万套。
二、补贴对象
(一)对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所购买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首次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需在规定的补贴时间内。
(二)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享受补贴的房屋为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二手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寓、商铺、车位等均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申请材料
在“云闪付”APP上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购房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照片;
(二)购房人本人银行卡借记卡(I类账户)带卡号面照片;
(三)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表(无需提交商品房销售合同)。
南宁市区商品房项目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表下载获取方式:
方式1 关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住建”,点击“备案查询”,实名注册登录后可查看下载保存;
方式2 登陆南宁选房网,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可查看下载保存;
方式3 购房人持身份证在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C座南宁市政务服务房产交易分中心3楼自助机进行查询打印。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补贴为自治区级补贴,与我市、县(市、区)自行制定的契税补贴或购房补贴政策不冲突(如“以旧换新”购房补贴、应届毕业生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补贴等),可叠加领取。
附件: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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