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72种“国谈药”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 通讯员 黄梦蕾)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今年6月1日起,广西72种“国谈药”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实施半年以来,共惠及参保患者8.26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7229.73万元,其中罕见病患者0.47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1437.51万元。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主要是对于部分适合门诊使用、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不高、患者急需但未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特殊药品,在原有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制度基础上,增设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2024年6月1日起,自治区医保局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基础上精准施策,通过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基金支出测算、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将72个适用于门诊治疗的高价、罕见病等国家谈判药品纳入了门诊单列统筹支付。其中包含治疗罕见病的36种药品,惠及多发性硬化、发作性睡病、戈谢病等27种罕见病患者群体。

刘先生患有罕见病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血症,每月都需要使用特效药依库珠单抗注射液持续治疗。今年以来,他使用了54支依库珠单抗注射液,总费用约13.6万元。按照单列门诊统筹的政策,基本医保叠加大病保险报销了10.9万元,他个人承担约2.7万元,大大减轻了医疗负担。“10多万元的医药费,自己只花了不到3万元,真是大实惠!”刚从医院用药回来的刘先生不由感慨地说。

据悉,根据相关政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

其中,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居民医保为4万元、职工医保为8万元,分别计入当地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广西72种“国谈药”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让不需住院的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就能用上国家谈判药品并享受医保报销,大幅减轻了住院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了群众的就医便利性。

■知多点

“国谈药”,即国家谈判药品,是指国家医保部门与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价格谈判,确定支付标准后,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并处于协议期内的药品。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对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更好满足临床需求、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阅读量:3861 作者:彭媛媛,黄梦蕾 编辑:吴嘉兴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李斯维
广西72种“国谈药”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2024-12-19 10:09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晚报
作者:彭媛媛,黄梦蕾 编辑:吴嘉兴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李斯维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 通讯员 黄梦蕾)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今年6月1日起,广西72种“国谈药”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实施半年以来,共惠及参保患者8.26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7229.73万元,其中罕见病患者0.47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1437.51万元。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主要是对于部分适合门诊使用、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不高、患者急需但未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特殊药品,在原有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制度基础上,增设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2024年6月1日起,自治区医保局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基础上精准施策,通过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基金支出测算、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将72个适用于门诊治疗的高价、罕见病等国家谈判药品纳入了门诊单列统筹支付。其中包含治疗罕见病的36种药品,惠及多发性硬化、发作性睡病、戈谢病等27种罕见病患者群体。

刘先生患有罕见病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血症,每月都需要使用特效药依库珠单抗注射液持续治疗。今年以来,他使用了54支依库珠单抗注射液,总费用约13.6万元。按照单列门诊统筹的政策,基本医保叠加大病保险报销了10.9万元,他个人承担约2.7万元,大大减轻了医疗负担。“10多万元的医药费,自己只花了不到3万元,真是大实惠!”刚从医院用药回来的刘先生不由感慨地说。

据悉,根据相关政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

其中,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居民医保为4万元、职工医保为8万元,分别计入当地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广西72种“国谈药”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让不需住院的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就能用上国家谈判药品并享受医保报销,大幅减轻了住院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了群众的就医便利性。

■知多点

“国谈药”,即国家谈判药品,是指国家医保部门与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价格谈判,确定支付标准后,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并处于协议期内的药品。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对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更好满足临床需求、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