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私人陪游”因个性化、私密化的出游需求而在年轻群体中兴起,但从业者不少是个人兼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由于无导游证、非旅行社委派而被指“违法”。对此,广西消保委近日发声提醒,对“私人陪游”既要审慎包容,也要及时引导和监管。
记者在社交软件输入“私人陪游”发现,有不少帖子表示可以提供陪游服务,能让游客沉浸式体验当地的风土人情,并可以实现完全的私人订制。帖子下回复众多,已然成为年轻人社交的新方式。不过也有人反映自己花了钱也没玩好的经历。对此,广西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游客对“私人陪游”褒贬不一,核心问题在于部分“私人陪游”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导游资质。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宣传部主任李佩霞指出:“部分陪游者主打的是陪伴不提供讲解,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旅游的体验感。其次,双方通过社交软件进行沟通,陪游者的身份背景未知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没有通过正规的渠道去寻找陪游者或者导游服务,双方没有书面的服务协议作为保障,游客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从事导游活动应当取得导游证,导游不得私自承揽业务。“私人陪游”大多是兼职,虽然迎合了年轻游客个性化、私密化的消费需求,但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广西消保委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私人陪游服务时应当保持一个谨慎的态度,不要盲目轻信网络上的个人陪游服务,尽量选择正规旅游平台或者旅行社。进行私人服务定制要查看导游的资质证书,并签订详细的一个书面合同,确保个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广西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私人陪游”处于发展初期的摸索阶段,应持审慎包容的态度,同时加以引导和监管。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宣传部主任李佩霞建议:“首先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私人陪游服务的一个管理,出台具有指导性的政策,对服务行为进行界定,明确服务的标准,让私人陪游服务有章可循。其次旅游行业应当坚持行业自律,加强对私人陪游服务的正向引导,有效监管以及规范,提供必要的从业人员培训,以便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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