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徐娇劝阻男子餐厅内抽烟被抢手机”的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事件起因是,演员徐娇在长沙一家餐厅内遇到一名抽烟的男士,经服务员和她自己劝阻后男子仍坚持抽烟,并表示店内没有禁烟标识,甚至抢了徐娇手机,还把烟头丢进徐娇碗里。12月26日,长沙12345市民热线对此事进行了回应,表示长沙市内餐厅抽烟目前并未违法。
此事一经爆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多数网友都对公共场所室内吸烟的行为表示了反对。有网友认为,该男子经由反复劝说仍不停止吸烟,还做出抢手机,将烟头丢进她人碗里等挑衅行为,缺乏最基本的文明法治意识,理应受到处理和谴责;但也有网友表示,徐娇未经他人允许就对其拍摄,并且“挂”在网上,有可能构成侵权。
禁止室内抽烟这件事说起来不大,但人们对此的看法各异。有人会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念头,选择换位置或者忍一忍;也有人像徐娇一样勇敢站出来,对二手烟说“不”。
那么,公共场所究竟是否可以抽烟呢?2011年5月起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就明确规定:饭店、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要求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示标志。
“二手烟”带来的危害不应被忽视,既然已经有法可依,那么城市管理者就应该对公共场所控烟有决心,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条款并加强宣传力度,让公共场所控烟、禁烟的理念深入人心,保障人们自由呼吸的权利。
对此,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李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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