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表展示广西首份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黄神蕾 摄)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讯(记者 周小燕 通讯员 宋金蔚 姜龙生)近日,南宁海关所属邕州海关成功签发广西首份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凭借该份证书,企业出口至马尔代夫的货值约为23万元人民币的一批剑麻绳在马尔代夫通关时可获得3.5万元人民币的关税减免。
据了解,2025年1月1日起,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实施。根据该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税目数和贸易额占比均超过95%。我国出口到马尔代夫的船舶、电气设备、钢铁制品、家具等绝大部分工业品和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将因此获益;马尔代夫原产的鱼类等优势水产品、纺织品对我国出口时也将享受优惠。
邕州海关综合业务科副科长刘豪表示,目前,南宁市企业出口马尔代夫的商品主要包括鞋帽、箱包、剑麻制品、柴油发电机组、钢材等,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出口商品的关税成本,增强商品的市场竞争力。
今后,为引导企业及时用足用好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协定优惠政策,邕州海关将持续加强政策宣贯和应用指导,大力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智慧审签模式,助力企业抢抓机遇,拓展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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