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广西日前出台《强化面向东盟为主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重点从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境外保护衔接机制、实施风险监测预警、强化纠纷应对指导、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协调联动。明确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出口重点企业库、跨境电商库、服务专家库等基础工作措施。构建广西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体系,形成全区横向互动、纵向互通、部门协同、合作共享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建立境内境外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加强境内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点、驻外知识产权服务站、法律服务机构的沟通衔接,顺畅信息交流,形成内外联动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
实施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建立主要面向东盟国家的知识产权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以及向产业、科技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动态推送机制,为广西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及科技创新提供决策参考,为企业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供信息支撑。
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作用,加强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建设,与东盟成员国仲裁、调解机构建立跨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
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业能力。重点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中国—东盟法律数据库和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按照RCEP知识产权规则,与参会国家加强知识产权方面交流。
记者:杨玲
通讯员:周光雄
编辑:吴嘉兴
责编:罗宁
编审:周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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