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400万元!广西拟对国家A级旅游景区实施引流阶梯式补助

2月19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2025年广西国家A级旅游景区引流阶梯式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全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引流阶梯式补助,奖补按景区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分为四个档次,最高奖励400万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25年,广西将开展“广西旅游年”活动,推动广西文旅“出彩”“出圈”,持续擦亮“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品牌,努力实现全区游客接待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速“双超百分之十”,收入“超万亿”。

2025年,广西将对国家A级旅游景区实施景区引流阶梯式补助,奖补按景区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分为30万—60万人次、60万—100万人次、100万—150万人次、150万人次以上四个档次,根据接待量同比增长和旅游收入同比增长指标给予数量不等的资金奖补。

那么,哪些A级旅游景区可以参与?《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一)上规入统且有首道门票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按国家A级旅游景区名单申报)。(二)有独立的财务、门禁(闸机)和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三)参照2024年度景区游客接待量,预计2025年度游客接待量达到30万人次(含)以上的景区并提供2025年度游客接待量预计数。

哪些景区不得参与?《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有以下情况的景区不得参与:近两年未填报国家A级旅游景区数据填报系统的景区;参与2024年“冬春游广西”景区门票半价优惠活动未完成整改的景区;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整改尚未完成的景区。

想参与的景区如何报名?《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5月31日止。报名方式:景区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再逐级报送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划重点!《征求意见稿》提出,对2025年度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同比2024年实现增长目标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给予奖励,设立基础奖和激励奖。基础奖与激励奖可叠加。激励奖以最高档为准,不重复奖励,最高奖励400万元!


奖补分为四个档次,最高奖励400万元

(一)基础奖

2025年度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13.3%(含)以上,且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均同比增长11.3%(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二)激励奖

1. 第一档:2025年度景区游客接待量达30(含)—60万人次的景区。

(1)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17%(含)-20%的,奖励50万元。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均同比增长15%(含)-20%的,奖励50万元。此项最高奖励100万元。

(2)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60万元。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均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60万元。此项最高奖励120万元。

2. 第二档:2025年度景区游客接待量60(含)—100万人次的景区。

(1)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17%(含)-20%的,奖励70万元。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均同比增长15%(含)-20%的,奖励70万元。此项最高奖励140万元。

(2)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均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此项最高奖励200万元。

3. 第三档:2025年度游客接待量100(含)—150万人次以下的景区。

(1)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17%(含)-20%的,奖励100万元。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均同比增长15%(含)-20%的,奖励100万元。此项最高奖励200万元。

(2)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145万元。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均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145万元。此项最高奖励290万元。

4. 第四档:2025年度游客接待量超150万(含)人次以上的景区。

(1)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17%(含)-20%的,奖励150万元。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均同比增长15%(含)-20%的,奖励150万元。此项最高奖励300万元。

(2)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200万元。旅游总收入及首道门票收入均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200万元。此项最高奖励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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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2574 作者:赵金玲,元姚子昇 编辑:陈碧莹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农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