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持续加强监督检查 护航道路交通安全

 

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检查村镇过往客运班车。(市交通执法支队供图)

近期迎来节后复工复产热潮,加上返程客流和低温阴雨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增加。连日来,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支队)精准把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和节后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营造稳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结合春节后乡镇外出务工人员返程特点,市交通执法支队积极联合属地镇政府、公安交警、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灵活调整联合整治模式,在镇圩日群众出行较为频繁的时段,重点对穿村过镇路段、事故多(易)发路段等重点道路进行巡查,对过往货运车辆、客运班车、面包车等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营运、超限超载、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处力度,有效消除动态安全隐患,全力净化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环境。连日来,联合整治组人员持续在青秀区辖区刘圩镇、南阳镇等重点道路开展联合整治行动8次,检查车辆129辆次,践行“631”说理式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同时,紧扣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点,综合运用“线上全覆盖查+线下抽查”方式推进精准检查,督促“两客一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重点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返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危险品运输企业电子运单填报工作等,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近日,执法人员在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核查辖区危险货物运输信息过程中,发现南宁市某物流公司车辆有高速公路通行记录,但未上传电子运单至广西危货运输监管系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企业进行核查,发现企业承运人使用轻型厢式货车运输60瓶煤气罐从蒲庙镇至大塘镇,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对企业负责人及司机未按要求制作电子运单的行为开展普法教育,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不制作电子运单对企业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监管的影响,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承运人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今后,市交通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联动协作,全力做好道路交通运输执法服务保障工作。

(阮晓莹 杨芬 李婵媛 杨琼 郭莉想)

阅读量:297 编辑:黄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