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你植树了吗?记者昨日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于3月10日向全社会发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倡议,倡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持续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金字招牌,不断厚植“金不换”的生态优势。
倡议提出,植树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重要举措。“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是法律规定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师生、部队官兵和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尽责活动,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和其他形式等8类尽责形式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同创绿色未来贡献力量。
“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是新时代义务植树的新模式。据介绍,全区各“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义务植树点活动信息及20个网上认种认养和捐资捐物项目都已发布在广西全民义务植树网和“广西林业”微信公众号。参与者完成相应的尽责活动后,可以领取自治区绿委办颁发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或“国土绿化荣誉证书”(电子)。让我们一起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爱林护林、保护生态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共同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美好家园。
市民完成年度义务植树任务(3~5棵)后,广西全民义务植树网和“广西林业”微信公众号平台将自动颁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超额完成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的,平台还将自动颁发国土绿化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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