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18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毅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舍我其谁强担当、行必首善创一流,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宁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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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190 编辑:覃凤妮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周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