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翼,共护南宁地方戏曲“星光灿烂”

近日,南宁市司法局发布消息,《南宁市地方戏曲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西首部针对地方戏曲保护量身定制的专项立法,为南宁地方戏曲的传承与发展撑起了坚实的“保护伞”,意义重大而深远。

地方戏曲是方言文化的载体,承载着地域历史与集体记忆。南宁市的地方戏曲“星光灿烂”,邕剧、粤剧、师公戏、丝弦戏、彩调剧、桂南采茶戏等剧种源远流长,各具特色。然而,在时代浪潮冲击下,这些戏曲受地域、方言、资金、人才等因素限制,面临影响力小、观众流失、演出场所不足、后备人才缺乏、传承困难的问题,甚至部分剧种到了无人继承、濒临失传的边缘。

根据《办法》,南宁市设定了28条具体措施,从多个方面为地方戏曲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比如,在保护范围方面,界定了邕剧、粤剧、师公戏、丝弦戏、彩调剧、桂南采茶戏6个剧种为保护对象,明确了保护“靶向”。同时,《办法》从戏曲资源调查、名录编制、人才培养、创作扶持、宣传普及等多方面均出台了保护措施,构建起全方位的保护体系。此外,《办法》还从人才培养、资金保障等方面,为地方戏曲的传承和发展“助力”,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乃至个人参与戏曲保护,携手共护南宁地方戏曲的传承发展。

可以说,《办法》的出台为南宁地方戏曲的传承与发展搭建起了稳固的框架。期待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地生根,南宁地方戏曲可以在传承发展中开辟出新的路径,把各剧种打造成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成为展示南宁独特文化魅力的亮丽名片,为南宁市文化产业注入新的活力。(韦常智)

阅读量:722 作者:韦常智 编辑:罗宁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