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讲理》节目
由南宁市司法局与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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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新闻台:周二 19:00(首播)
1074交通台:周六19: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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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山林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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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土地权属问题,正是农村地区极易诱发 邻里冲突、家族矛盾 的“高频雷区”——
有人因一垄地、几棵树争执几十年,甚至世代结怨;
有的纠纷因证地不符或历史开荒问题,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僵局;
还有的因征地补偿款分配引发群体争议……
那么,这类纠纷到底该如何依法确权?协商、调解、诉讼哪种方式更有效?我们一块儿了解!
某村民组不服安徽省某县人民政府山林权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行政复议案
案例回顾:1980年初,申请人安徽省某县甲村民组和第三人乙村民组在进行林地初始登记时,由于签章不全、留存证据不足,双方一直没有划定清晰的林地界限。2021年12月,申请人在砍伐案涉争议山场林木时,第三人阻止被伐林木外运并要求赔偿。为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虽经协商后申请人撤诉,但纠纷依旧未能解决。其后,当地政府又组织了数次调解但协商无果。申请人遂向被申请人安徽省某县人民政府(省直管县)申请裁决。2023年10月31日,被申请人作出《山林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决定1871.9㎡争议山场各半所有。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说法:这个案件当中,行政复议机构初步审查查明,两村民组林地相邻,申请人和第三人均有林权证,但四至登记表述不够清晰、准确,双方就地界的理解未达成一致。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实地勘察,发现土地登记距今已40余年,争议林地地貌发生巨大变化。双方林权证上的记载边界不清,不能直接作为确权依据,应认定为双方都不能提供确凿权属证据。根据《安徽省山林权纠纷调处办法》第十一条“双方都不能提供确凿权属证据的山林,其权属主要根据自然地形,照顾双方生产、生活状况,合理确定”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被申请人决定争议区域林地双方各半所有合法适当。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中发现,该案争议根源在于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林地边界纠纷,矛盾症结是争议区域林木收益分配问题,争议双方希望行政复议机构对此予以处理。行政复议机构在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同时,决定调解解决林地边界纠纷。行政复议机构整合行政资源,先后协调县政府、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深入乡镇、村委会、村民组和林地现场调查、走访,还原当年林地办证过程,并结合近期发生的林木砍伐争议,向申请人释明行政机关的决定合法适当,说服当事人认可被申请人的确权决定。另一方面督促被申请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现场勘察定界工作,避免争议再次发生。同时,组织申请人、第三人就林地收益问题协商调解达成一致,确认从争议林地面积中划出一半归申请人所有,并立即确定界址标志;由村委会协调补偿第三人主张的木材损失;收回双方原有林权证,依新址重新登记发证。最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案涉及的行政争议及民事争议均得到妥善化解。
如何确认土地权属?
首先明确,对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的处理权在人民政府,并不像普通民事纠纷那样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还需要注意一点,林木的所有权争议也要由人民政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如何确权的问题。山林土地纠纷本质上属于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的处理,遵循的是优势证据原则。所谓“优势证据原则”,简单来说,51%对49%,51%这方就占有优势,从证据制度的角度来说,这个标准是低于高度盖然性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要求的。由于该类型案件持续的时间久远,中途历经数次改革、确权、登记,对于争议土地,可能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属凭证或者管理使用事实。这时候,双方的证据哪一方更占优势,就成了关键。如何判断哪一方的证据构成优势,《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了规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五)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权属纠纷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六)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 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 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5.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所以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十分注意用火安全。在确认焚烧物的火苗被完全扑灭之后方可离开,否则,将有可能遭受牢狱之灾。
清明时节,是我们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个别地方因上坟烧纸、燃香点烛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我们倡议绿色清明,文明祭祀。
1、《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除负有经营管理责任、安全防范义务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建设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等。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开展跨境经营等。
3、《通用机场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进一步调整优化分类分级方式,进一步放宽对公众利益影响较小的通用机场的管理,既要确保大型通用机场的安全、高效运营,又要为小型通用机场的发展提供便利,激发市场活力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以后出国旅行或从国外回来,行李申报、物品处置更清楚,通关也更便利。
5、《南宁市地方戏曲保护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区首部地方戏曲专项立法,开启了我市地方戏曲保护体系法治化建设的新篇章。
6、《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督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单位食堂这些地方,食品安全检查将更严格,咱们吃饭也能更放心。
7、《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自2025年4月20日起施行,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框架下,细化了审查标准,规范商家不公平竞争行为,消费者买东西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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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说法讲理》栏目组
原标题丨山林土地权属纠纷
一审丨黄馨怡
二审丨李夏
三审丨杨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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