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汇总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即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分中心”)情况,发布了《南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39.7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0.59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在住房贡献率方面,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3.91%,比上年减少52.93个百分点。共发放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3667笔,占比84.05%,金额21.43亿元,占比86.00%。
2024年区直分中心为14.8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5.44亿元,比上年增长3.13%。2024年末,提取总额600.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38%。住房贡献率方面,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9.29%,比上年下降20.21个百分点。共办理租房提取48.04万笔,提取金额12.95亿元。2024年共办理“提取付首付”业务1092笔,提取金额1.31亿元。
2024年末,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32%,比上年末减少10.06个百分点。其中,市中心资金运用率为83.79%。个人自愿缴存资金运用率为38.88%。提取金额中,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1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39%,租赁住房占11.7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0%,高收入占0.80%。
2024年末,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9.70%,比上年末减少8.70个百分点。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94%,租赁住房占4.78%。提取职工中的中、低收入占93.90%,高收入占6.10%。区直分中心加大对缴存人租房的支持力度。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每月1,050元。2024年租房提取额比上年增长19.92%。
贷款业务方面,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职工购建房47.9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8.00%,比上年末减少0.20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8,632.98万元。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72%,90-144(含)平方米占69.88%,144平方米以上占4.40%。购买新房占61.6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38.3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5%(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05%,购买二套申请贷款占15.95%;中、低收入占99.38%,高收入占0.62%。
2024年区直分中心支持职工购建房30.4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5.31%,比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1,207.5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28%,90-144(含)平方米占80.05%,144平方米以上占4.67%。购买新房占66.21%,购买二手房占33.79%。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贷款占82.8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住房贷款占17.14%;中、低收入占96.39%,高收入占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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