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实报告财产 南宁一“老赖”被拘留

记者4月10日从江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通过对不如实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促使一起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2023年年底,黄某自罗某处承揽房屋装修工作并收取罗某向其支付的装修款49500元。2024年3月,因黄某未能及时完成房屋装修,双方签订《合同解除协议》,就退款数额、时间及违约金等作出明确约定。因未支付退款,罗某遂将黄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黄某向罗某退还装修款40035元并支付违约金7480元的判决。在该民事判决书尾部,法院已明确告知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否则应当依法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黄某未依法履行判决义务,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即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采取常规执行措施。但黄某有意躲避执行,故意隐匿行踪,还悄悄搬了家。后经执行联动,执行法官终于在某处查获了黄某的下落。黄某称其无工作无收入,日常开支靠他人接济,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的理念将其传唤回法院,并组织申请人罗某与其商谈执行和解事宜。

在执行和解过程中,黄某拟每月支付2000元,罗某表示因黄某多次承诺均未兑现,不同意该调解方案。询问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在民事判决生效后,黄某为他人装修了房子,还卖了车,所得款项并未用于偿还债务。同时,黄某使用的手机微信有大额转账记录,其中2024年流水超过135万元,2025年前两个月流水近7万元。黄某未能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亦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遂报经审批后对黄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拘留次日,黄某主动向罗某一次性足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全部义务,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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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300 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陆昶明 编辑:汪峰屹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黄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