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旅客陈女士带着一面锦旗来到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乘警支队,激动地向民警连连道谢。
4月5日15时许,陈女士到玉林站派出所报警称,当天她从陆川站乘坐 K9316次列车前往玉林,原本购买的是8号车厢的车票,但因车上空座较多,便自行换到4号车厢。列车到达玉林站后,陈女士下车不慎将一个黑色双肩包遗忘在4号车厢,包内装有近1万元现金,及家人的身份证、本人的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和健康证等重要物品。
旅客陈女士下车时将黑色双肩包遗失在列车上。
陈女士发现背包遗失后,随即到玉林站派出所报警。接到求助警情后,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乘警支队马上联系K9316次列车乘警赶往陈女士乘坐的4号车厢进行寻找,但并未找到其所描述的黑色双肩包。
为尽快帮陈女士找回遗失物品,乘警支队执法办案大队民警调取事发车厢及经停站区周边公共视频,最终确定当天同在4号车厢的旅客谭某拿走了陈女士遗失的黑色双肩背包。
谭某下车时将陈女士遗忘的背包拿走。
铁路民警联系上了谭某,谭某承认事发当天其乘坐K9316次列车时,捡拾到陈女士遗失的黑色双肩包并带下车。当民警找到谭某时,他将陈女士遗失的双肩包及包内所有物品交给了民警。在民警的帮助下,陈女士找回了遗失的双肩包且包内物品齐全,陈女士非常激动并向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表示感谢。
陈女士找回了遗失的双肩包和包内物品。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乘车出行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尽量将其放置在视线范围内,上车和下车前都要仔细清点,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财物损失。如不慎遗失,要第一时间向铁路工作人员或民警求助。同时民警介绍,如捡拾到别人的遗失物品,数额巨大且拒不归还者涉嫌违法犯罪,不要因一时贪心而触犯法律。
(本文图片由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提供)
转载请注明出处 保持信息完整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