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中贤主持并监誓。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任命简霞、沈星为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宋刚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晏尔为南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上述人员以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任命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谢文翔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宏博、黄均宁、周如斯、陈尧、范卫东,秘书长刘德宁,参加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人员等参加了宣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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