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2025年4月24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林融等19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筹设首府南宁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的议案》(第13号)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第13号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执行本决定的情况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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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75 编辑:唐艺文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周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