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快打造面向东盟的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

南宁低空经济如何“展翅高飞”?南宁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南宁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着力从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落户、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通商业化常态化飞行航线、鼓励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适航取证奖励、支持营造低空经济发展生态、加强低空经济产业金融支持、发挥国企作用加大国资投入等九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推动南宁市低空经济发展,加快打造面向东盟的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31日。

积极招引低空经济企业

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制造类企业落户最高获2000万奖励

低空经济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制造、低空飞行、运营及保障等低空经济链上企业。如何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落户?《措施》围绕支持生产制造企业落户、支持应用场景企业落户、给予低空经济产业基金支持等方面,给予了多项“真金白银”的支持。

比如:对本措施施行期间设立从事研发、生产制造大中型无人机、轻型固定翼飞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低空飞行器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低空经济制造类企业,单个项目设备投资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对本措施施行期间设立开展低空经济商业化场景应用和运维的企业,根据企业落户后2年内的综合发展情况,按不超过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前提。为此,《措施》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在南宁市建设无人机智能起降柜机、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低空经济相关地面基础设施并实际运营的企业以及对可用场地不低于5000平方米、每年为不少于5家企业提供低空飞行产品测试服务、飞行测试起降次数不低于1000次的基地,按照相应要求给予一次性奖励。

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

南宁市支持开通商业化常态化飞行航线

随着低空经济的加速发展,未来市民出门“打飞的”或成为寻常事。在支持开通商业化常态化飞行航线方面,《措施》提出,支持开通载人航空器航线。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载人航空器航线的企业,分类别给予奖励。观光旅游类航线100元/架次,市内交通类200元/架次。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额度最高300万元。

支持开通低空物流配送航线。《措施》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低空物流配送航线的企业,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年飞行架次超过500次的,按30元/架次给予奖励;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年飞行次数超过300次的,按50元/架次给予奖励;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年飞行次数超过100次的,按100元/架次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额度最高500万元。

今后南宁市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也将越来越丰富。《措施》明确,鼓励引导低空运营企业参与各行业低空场景开发和应用,对使用低空飞行器提供政务、市政管理、城市更新、巡查处置、电力巡检、农林植保、河湖巡查、公路巡检、气象探测、交通疏导、医疗救护、生态治理、警务活动、人工影响天气、空中通信、国土测绘等公共服务的企业,年服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收入的 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多举措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可获资金支持

《措施》对于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支持同样有力:鼓励企业围绕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和飞行控制、智能避障、反制以及抗干扰等领域开展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本措施施行期间获得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对本措施施行期间获批的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的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对本措施施行期间获批的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

《措施》还提出,加大适航取证奖励。对在南宁市合法经营并从事研发、生产制造的低空经济企业,在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和大型、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标准适航证(AC)以及运营合格证(OC)后给予奖励,其中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分别最高奖励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最高奖励300万元,同一型号航空器仅奖励一次,不得重叠奖励。

转载请注明出处 保持信息完整

阅读量:570 记者:韦静 编辑:李璐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农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