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5月8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自4月底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强化药品质量监管,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等违法行为。同时,结合GSP符合性检查与监督抽检,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深挖经营环节风险隐患。

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市场监管部门重点聚焦是否存在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处购进药品等行为;购销药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按规定予以记录;是否存在篡改企业计算机系统数据行为,是否按规定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等。

对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是否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购进销售药品,是否存在违规购进中药材冒充中药饮片,是否按照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是否未对重点品种进行信息化追溯等行为。同时,重点关注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特别是不凭处方向未成年人销售普瑞巴林等具有滥用风险的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审核处方销售药品、先销售后补方、执业药师挂证以及违规赠送处方药、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等情形。

对药品使用单位,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私立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美容机构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是否购进、销售假劣及过期药品,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使用;是否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是否按规定上传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追溯码信息。

此外,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药品安全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力求通过开展此次行动,切实维护药品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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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225 记者:杨玲 通讯员:何正君 编辑:曾艳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李斯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