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被房东随意克扣押金、涨租等情况,成为不少租客挥之不去的“灰色记忆”。由于租赁合同往往是由房东自拟,条款自然偏向房东,发生纠纷时,租客吃“哑巴亏”的现象时有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让租客和房东这场持续多年的“拉锯战”有了破题之策。
从现实层面来看,对比过去“房东说了算”的合同,新版示范文本有了显著的进步,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的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租金怎么交”“押金何时退”“维修谁负责”等21条具体约定,用白纸黑字划清了租客和房东的权责边界。租客退房时最怕的“卫生费扣款”“家电损耗扯皮”等模糊地带,如今被转化为清晰的验收标准;房东随意涨租、租客擅自转租等乱象,也有了规则框架。这种改变,让双方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能碰,从吃“哑巴亏”到“明白账”,让租客租房更有安全感。
当然,这份合同不仅保护租客,也让房东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房东而言,使用规范统一的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容易赢得租客信任,减少了因合同不明引发纠纷。同时,新版示范合同也保障了房东按时收取租金、在租期结束时顺利收回房屋等权益。此外,有了规范的合同,即使双方发生纠纷,监管部门在处理纠纷时也能有明确的依据,提高了纠纷的解决效率。
当然,要让示范文本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加强宣传推广,让更多租客和房东了解并使用。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故意规避合同条款的行为严肃处理。用制度填平租房的“坑”,用标准化合同遏制“扯皮推诿”,用法治思维替代“口头承诺”,正是城市化进程中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体现。当合同不再是一方压制另一方的工具,而成为共同遵守的公平契约时,租客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才能真正走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