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起施行

今日(5月2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部被期待已久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传递出了哪些重要信号?将给企业经营、营商环境带来哪些变化?在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之际,记者采访了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邕民营企业相关人士。

顶层设计 为民企提供法律保障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实下来,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民营经济促进法从顶层设计为民企提供坚实法律保障,极大增强了企业家的安全感和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南宁市工商联副主席、广西海丝置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苏清全表示。

当前,南宁市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经营主体数量再创新高,民营创新水平和民营经济贡献持续提升。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共有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存量97.35万户,同比增长3.1%,占全市经营主体存量的95.33%;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中民营企业1381家,占比90.03%;全市获评广西瞪羚企业的民营企业38家,占比66.7%。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后,将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记者注意到,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平等”“公平”“同等”等词语频频出现。南宁市工商联副主席、广西金福农业有限公司总裁苏秀清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保障民营经济平等地位,为农业领域的民营企业扫清了土地流转、融资贷款等长期存在的障碍,让大家能更安心地投入现代农业发展。

暖心服务 增强民企投资信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充分彰显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宁市建立了企业“办不成事”诉求直达快办、民营企业家沙龙等机制,通过用足用好这些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处置机制,加快形成企业诉求“发现—上报—解决—反馈”闭环,点面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寓政府管理于服务中,将新法宣传融入日常交流,用暖心服务增强企业的信心。

南宁商会副会长、广西南宁市雄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世雄表示,在大环境错综复杂的大格局下,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时出台,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稳定市场情绪,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作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会长,我将加强政策宣讲,搭建沟通平台,及时反映企业诉求,促进政企互动。相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民营企业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完善体系 经营主体力争突破100万户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南宁有关部门已行动起来,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度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落实安排,加快研究与之配套的保障措施,确保法律实施后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开展。

如何贯彻落实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发挥好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向企业深入解读法律条文,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坚定企业信心,引导广大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规范经营,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做优主业、做强实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下一步,南宁市将从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强化要素供给支撑、构建公正透明法治环境、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6个方面持续发力,以更务实举措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力争实现今年全市民营经济经营主体突破100万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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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45 记者:韦静 编辑:冼慧莹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李斯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