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八部门联合印发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强化广西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扑火及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办法》共7章41条,包含六方面亮点:

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首次将队伍建设纳入市、县级政府规划,形成“政府抓总、应急主建、多方协同”格局。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其他部门依职能支持协助。

明确了队伍的职责定位。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要求,队伍“一专多能”,除扑救森林火灾外,还参与各类应急救援任务,向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转型。

明确了队伍的建设标准和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制,统一规范市、县级专业队命名。设区市组建50人以上专业队,县级不少于40人。围绕教育培训演练等六个关键方面细化建设内容。

明确了队伍管理的有关要求。队员实行岗位等级管理,管理岗位人数不超总人数10%。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招录,部分经验丰富人员可放宽年龄至55周岁。建立健全入职培训等管理制度。

明确了队伍的指挥调度机制。市、县相关机构负责本区域队伍指挥调度,跨区域任务由上级统一调度,保障地方自主性与全区统筹调配。

明确了队伍保障的内容和标准。按“谁管理、谁投入”原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队员待遇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多项福利,执行任务车辆免缴通行费。

《办法》出台标志着广西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有效提升应急救援、保障安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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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75 记者:韦薇 编辑:陈碧莹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