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系统喜获多项荣誉 彰显司法文明建设成果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盛大召开。5月2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西法院系统在精神文明建设和立案信访诉服工作方面取得了亮眼成绩。

在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中,广西法院系统表现突出,平乐县人民法院、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家单位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些法院长期以来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审判执行、司法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法院系统的文明风貌。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最高人民法院对在立案信访诉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广西法院系统再传捷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入选人民法院立案信访诉服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名单;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毛美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兼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杨凤莲、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苏丹、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李永慧,凭借在立案信访诉服工作中的出色表现,登上人民法院立案信访诉服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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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15 记者:韦薇 通讯员:费文彬 马琳 编辑:杨方春 责任编辑:唐秋艳 值班编审:李斯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