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广西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打出“合、扩、提、延、纳”政策组合拳,强化生育支持保障功能,取得显著成效。其中,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实施1年多以来,惠及21.4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4.31亿元,极大减轻了参保人医疗费负担。
在“合”方面,广西自2020年1月1日起合并实施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增强基金共济能力。2024年全区生育待遇支出25.9亿元,占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待遇支出的11.62%,较2023年增长3个百分点。
“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后,享受待遇人数大幅增长。适应国家和自治区鼓励生育的政策导向,取消部分享受待遇的限制条件。2024年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人数23.45万人,较2023年增长38.52%,较2019年(合并前)增长76.83%。
“提”高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标准,产前检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广西提高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例如单胎顺产和难产限额支付标准分别提高1500元。同时,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之外新增产前门诊检查统筹,对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实行限额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2024年减轻参保人生育门诊医疗费负担超2亿元。
“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解除生育后顾之忧。生育津贴是参保人产假期间的生活保障,广西在落实国家法定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顺产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分别延长30天,顺产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延长60天。2024年发放生育津贴17.9亿元,较2023年增长45.4%,发放人数9.19万人,较2023年增长19.11%。
此外,广西将辅助生殖、无痛分娩、新生儿医疗保障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夯实基本医保保障基础。政策实施以来,全区开展治疗性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门诊结算21.43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4.31亿元,极大减轻了参保人医疗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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