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18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水文中心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警:预报6月18日20时至6月19日20时,梧州市蒙山县,贵港市平南县、桂平市,玉林市容县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高(橙色预警);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桂林市区、灵川县、兴安县、永福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梧州市区、苍梧县、藤县、岑溪市,防城港市区、东兴市,钦州市灵山县、浦北县,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玉林市区、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黄色预警)。
上述地区需注意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橙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受威胁人员暂停户外作业,高风险隐患点和风险区受威胁人员立刻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撤离避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黄色预警区内人员要随时关注预警信息变化,当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风险区出现异常时,要迅速撤离。各地应根据本辖区内山区切坡建房风险隐患情况,落实监测预警,做到预警到户到人,提醒群众“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合理避让。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社会公众应及时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地质灾害预警区域。
橙色预警区内县级责任人应根据雨情、险情加密会商研判、调度指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受威胁区域暂时停产、停工、停课;做好应急抢险准备。乡镇责任人应核查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深入风险区、隐患点巡查排查;指导村组干部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准备工作。村级责任人应叫应到户到人,组织灾害高风险隐患点和风险区受威胁人员转移到避险安置点。群测群防员应加密巡查监测。地质灾害受威胁人员应暂停户外作业,按照“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的原则,山脚和临坡区域住户实施搬床行动,有条件的暂时避让。
黄色预警区内县级责任人应根据雨情、险情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各有关单位注意防范。乡镇责任人应核查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深入重点区域巡查排查。村级责任人应叫应到户到人,组织明显变形区域群众转移到避险安置点。群测群防员应加强巡查监测。地质灾害受威胁人员要随时关注预警信息变化,当隐患点或风险区出现异常时,要迅速撤离。
蓝色预警时,各级防灾责任人需关注雨情、风险区、隐患点情况,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
桂北和桂东部分地区及沿海局部地区降雨较为集中,请社会公众注意做好防御工作。非预警区内的隐患点或风险区出现异常时,要及时撤离。
桂北和桂东地区地质环境条件较为复杂,岩土体风化程度高,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应加强工程场区、临建宿舍、施工道路、山区切坡建房等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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