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分享”、包厢开“毒趴”…… 不制造毒品、不贩卖毒品,只是容留他人吸毒和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也会构成犯罪吗?6月25日,宾阳县法院对外发布的近日宣判的两起涉及吸毒的刑事案件给出答案:无论提供的场所是在自己家里,还是在酒吧包厢或者车里,都会涉嫌违法犯罪。
2023年7月的一个凌晨,被告人陈某能利用自己的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宾阳县宾州镇碗窑山路上容留蓝某、胡某、胡某强在车上吸食毒品氟胺酮。经鉴定,陈某能和吸毒人员蓝某、胡某、胡某强的头发中均检出氟胺酮、去甲氟胺酮成份。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能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陈某能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涉及吸毒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张某佑于2024年1月13日晚预定了宾阳县城某酒吧的一间包厢,并约黄某等七人到该包厢喝酒。次日凌晨1点,张某佑提供了一支毒品电子烟,容留包厢内的黄某等七人共同吸食。凌晨5时,公安民警前往该包厢进行检查,抓获了张某佑及其他吸毒人员。经现场检测,黄某等七人的依托咪酯呈阳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佑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张某佑曾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结合其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张某佑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毒,法不能“容”。一次性容留三人以上(包含本数)吸毒即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时,容留的场所不仅包括自己的住房、经营的铺面,也包括临时的出租房、酒店、KTV、饭店包厢,甚至是车、船等交通工具。即使是自认为隐蔽的车里或者酒吧包厢,只要触犯了刑法就会受到正义的审判,切勿以为变换地点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我们不仅要自觉抵制毒品,也要勇敢地对身边吸毒的人说“不”,切忌“讲情义”“要面子”,容留他人吸毒就是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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