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货车冒烟起火 南宁交警及时扑救化险为夷

6月29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辅警苏立华在巡逻过程中,凭借敏锐的观察力和专业的应急处置能力,成功化解一起货车起火险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19时20分许,苏立华巡逻至G80广昆高速坛洛往石埠方向591Km+0m处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右后轮处冒出浓烟并伴有明火。面对紧急情况,他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一方面通过警笛和喊话器引导车辆安全靠边,另一方面迅速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在确认后方来车安全后,苏立华第一时间使用车载灭火器展开扑救。

由于火势发展迅速,苏立华果断组织现场救援:指导驾驶员利用车载水箱接水灭火,同时协调过往货车司机共同参与扑救。经过多方协作,明火最终被成功扑灭。为确保安全,苏立华又组织人员持续浇水降温,并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在确认车辆可以安全行驶后,他驾驶警车全程护送该车低速驶离高速。

“真是太感谢了!车上装的都是易燃的塑料袋,要不是你们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事后,驾驶员对民警表示感谢。据了解,该车从崇左装载塑料制品前往南宁石埠镇,行驶途中驾驶员并未察觉车辆异常。

临别时,苏立华还特别叮嘱驾驶员:“长途行车前一定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特别是轮胎、刹车等关键部位,小隐患也可能酿成大事故。”驾驶员频频点头,对交警的专业救援和贴心提醒表示感谢。

南宁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夏季高温易引发车辆故障,为保障行车安全,需注意以下事项:

1.定期检查发动机舱内油路、电路,观察电源线路、油管是否软化破损或松动虚接,及时修补;车内(包括后备箱)避免放置打火机、香水、罐装喷雾、汽油等易燃易爆品,高温暴晒下易起火或爆炸。此外,驾驶员应避免长时间连续驾驶,建议每2—3小时停车休息,降低发动机高负荷运转引发的自燃风险。若行驶中闻到焦糊味或机罩冒烟,应立即靠边熄火断电,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拨打119、122求助;火势较小时可尝试用车载灭火器扑救。

2.行车时需控制车速与载重,高速行驶或超载易致轮胎摩擦生热、胎压骤增,增加爆胎风险。出行前应检查冷胎胎压(过高或过低均易爆胎),长途行驶后可适当降低车速散热。定期观察轮胎状况,出现裂纹、鼓包时需立即更换。若遇爆胎,切勿急刹车,应点刹降速;双手紧握方向盘纠正偏移;停稳后开双闪,在来车方向150米(恶劣天气20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人员撤离至护栏外。

3.为防疲劳驾驶,出发前需保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夜间行车、午后时段更需警惕困倦。科学安排行程,白天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不超过2小时,每段驾驶后休息至少20分钟;长途出行建议两人轮换驾驶。若行车中感到困倦,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饮用提神饮料,或到安全区域停车活动身体,待状态恢复再上路。

4.夏季炎热,部分驾驶人贪凉快,会穿着拖鞋、凉鞋驾车。拖鞋、凉鞋无法完好地包裹双脚,极易脱落,无法踩实踏板,造成操作失误,甚至会卡在踏板下,引发更大的危害。建议驾驶人在驾车时穿着轻便灵活、摩擦力强、贴合度高的平底鞋,切勿穿拖鞋、凉鞋驾车。

转载请注明出处 保持信息完整

阅读量:375 记者:蓝梦 通讯员:杨婧 编辑:汪峰屹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