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阳光助学”项目 为残疾学生照亮求学路

7月8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今年广西持续推进“阳光助学”项目,旨在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提供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可自愿申请。

自治区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资助对象为广西户籍且遵规守纪的持证残疾学生。具体涵盖今年被普通全日制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录取并正在接受教育的在校残疾学生;未曾享受过“阳光助学”教育资助的历届中高等教育在校残疾学生;以及被特殊教育全日制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录取并就读的在校残疾学生。

在资助标准方面,有着明确的划分: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含博士生)每人将获得一次性3000元资助;普通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本专科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中、中职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开放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商贸技师学院(电子商务班)和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盲人学历教育)作为自治区残联的联合办学点,在这些办学点就读的残疾学生,因已按相关文件享受专项资助,不在此次“阳光助学”项目资助范围内。

“阳光助学”项目体现了广西对残疾学生教育的重视,助力他们在求学路上减少经济负担,追逐知识与梦想,也彰显了社会对残疾群体的关爱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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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270 记者:韦薇 通讯员:蒋寿兰 编辑:曾艳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