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印发《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机制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包括7个方面共18条措施,涵盖自然资源多个领域,旨在以自然资源业务大融合为契机,推动“小切口”“微改革”,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进民生福祉。
《若干措施》以解决工业企业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在严守安全生产等底线要求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简化、放宽规划建设审批要求,以实际举措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如,针对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提出的,在当前全自动化、无人化成为智能制造新趋势的情况下,不应再按照“0.5—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一刀切”要求企业配套机动停车位。《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业按实际需求配置停车泊位”,减少企业投资浪费。又如,为支持工业企业快速投资达产,《若干措施》允许工业企业(特殊地区对建筑高度有严格限制的除外)因生产工艺需要,申请调整绿地率、建筑限高等规划指标的,可以不再单独修改详细规划,而是将规划调整纳入总平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合并办理,大幅缩短企业规划报建的时间。
在保障民生方面,《若干措施》通过系列“微改革”,大幅降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阶段的各项成本,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例如,在满足规划条件的前提下,企业需要额外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并无偿移交政府的,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以不计入容积率;又如,“一站式”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在核发涉及条件时,只明确建筑面积下限要求,其他指标可在方案审查阶段确定,大幅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在方案设计时的灵活性,减少调整方案付出的时间成本。
《若干措施》出台前,如项目在落地实施阶段遇到任何与详细规划不相符的情况,均需履行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前后用时至少30天。《若干措施》从高水平推进规划实施、高效率做好用地保障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6种情形,视同符合规划,无需履行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如,允许在同一街区范围内,微调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允许线性市政基础设施在基本走向不改变、服务能力不降低的情况下,对线位进行微调等。
其他方面,《若干措施》还在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支持城中村改造、服务乡村振兴“一二三产”融合、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探索。为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还建立了全链条要素保障服务机制,强化台账管理,畅通信息收集和问题反馈渠道,强化审批环节衔接和靠前服务,实现项目用地和规划保障全链条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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