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公积金政策调整 商转公贷款需这些条件

7月29日,记者获悉,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该中心恢复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

特别提醒,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实行先预约后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区直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管理部进行预约。暂不支持在银行“就近办”服务点办理。

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需要什么条件?据介绍,按照《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人购房时已在区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自贷款申请日往前推算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至少正常汇缴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已按时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在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南宁市所辖城区范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住房,并对该套房屋拥有所有权;该套住房只办理有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银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权人,且现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仅有此条;符合区直中心对商转公贷款借款人及抵押人的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区直中心的个贷率、资金流动性进行动态管理。当个贷率≥90%时,自次月起暂停预约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贷款继续发放。当连续6个月(含)以上月末个贷率均小于80%时,可自次月起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

商转公贷款业务和普通商业贷款有哪些区别?举个例子:小王在2024年年初购房时办理了商业贷款,“商转公贷款业务”后有哪些变化?他买房时办理了商业贷款,年限20年,现还剩70万,如继续使用商业贷款,利率为3.1%,月供3917.32元,总利息240156.05元;如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按照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利率3.075%计算,则月供3908.52元,总利息238044.08元,月供差额为8.8元,总利息差额为2111.97元。算下来,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利率其实相差不大。

另外,商转公贷款额度小于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结清时限不超过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时限。特别提醒,由于每个人条件不同,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同,具体以区直中心公积金审核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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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2750 记者:凌剑伊 编辑:罗竹君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李斯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