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讲理》节目
由南宁市司法局与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
联合制作播出
播出平台:990新闻台(FM99.0)
播出时间:每周二19:05
本期关注
医疗美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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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过半,忙完志愿填报,准大学生依然很忙:忙着“爆改”,忙着扎堆整容、挤爆医院整形科,忙着准备在开学季“偷偷惊艳所有人”。割双眼皮、隆鼻、颌骨整形等项目,位列青少年暑假清单中的大热门。
甚至有家长主动带孩子去做,认为在外貌上建立优势,有利于孩子社交、求职,而且觉得“术后恢复需要一两周,暑假是最佳修整、恢复期”。有些医美机构也趁机放出暑期优惠、毕业季打折等价格优惠吸引人。
当整容整形成为一种新潮流、甚至低龄化,这场关于“颜值”的集体奔赴背后,存在怎样的法律风险?
常见的医疗美容项目
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常见的医疗美容项目包括:
美容外科项目 如重睑成形术(双眼皮手术)、隆鼻术、脂肪抽吸术、隆乳术、A类肉毒素注射、不良文饰修复术等。
美容牙科项目 如牙齿形态修整、牙齿漂白等。
美容皮肤科项目 如光疗(红光、蓝光、紫外线等)治疗痤疮、微针治疗、填充物注射(玻尿酸)、肉毒素注射、其他针对皮损或缺陷的注射治疗(水光针)、激光脱毛、强脉冲光脱毛、强激光去纹身、射频治疗(热玛吉),超声治疗(超声炮)等。
美容中医科项目 如中草药内服美容法治疗、穴位埋线疗法术等。
非法医疗美容陷阱
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医疗美容机构内开展,在非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属于非法行为。
01
“假冒美容药品”陷阱
李某某为暴利化身“美容药商”,在网上购买杂牌化学原料,自行包装,伪装成国外知名品牌美容针剂,通过微信等渠道宣传销售,真假混杂发货获利200余万!部分假药被官方实锤,危害民众安全。警方及检察院雷霆出击查明真相,法院最终重判其15年有期徒刑和天价罚金并召回销毁了假药!
律师说法:李某某的恶劣之处在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成本几元的“三无药水”注入人体,就是“定时炸弹”。《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健康即入刑,致人死亡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本案中假药危害已证实且获利巨大,法院顶格判决,正是对这种“拿人命换暴利”行为的零容忍。
这也警醒大家,“朋友圈神药”“海外代购特效针”可能是“美丽陷阱”。破皮注射的药品必须来源可追溯、有国药准字,对来路不明、价格异常低的针剂要高度警惕,别贪便宜信“速效”。
02
“缺少行医资质”陷阱
2023年7月,周某某、罗某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某医疗美容诊所内为小莉(化名)进行鼻部填充术。注射操作后,小莉当场感觉身体不适,被送医救治。此次操作最终造成小莉眼视网膜动脉阻塞、面部局部皮肤坏死,治疗后小莉脸部疤痕和右眼视力无法恢复,鉴定为八级伤残。被告人罗某某、周某某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而从事医疗美容行为,致一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说法:周某某、罗某某把自己和消费者都置于巨大风险中。《刑法》第336条的非法行医罪,核心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行医且情节严重。像本案造成八级伤残,已构成此罪。法律严惩非法行医,不仅因行为违法,更因从业者缺乏专业保障,不懂急救,出事后果往往灾难性且不可逆。
这撕下了美容院、工作室甚至居民楼里“老师”“专家”的伪装——无论场所多“专业”、操作者自称多有经验,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就是违法。动刀动针要认“证”不认“人”,别被“熟人介绍”“价格实惠”蒙蔽。
03
“免费体验引流”陷阱
2020年6月至8月,黄某等设立某美容店,伙同他人在门店外发放免费美容体验券,将顾客诱骗至店内进行皮肤护理,美容师以测试皮肤为由在顾客面部涂抹“排毒膏”,致顾客面部局部变黑,后恐吓其使用该店的原液方能清洁,否则会导致长痘、长斑等皮肤问题,迫使顾客继续付费接受服务或迫使顾客购买该产品。黄某等以上述方式强迫12名被害人消费,金额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等5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以威胁手段多次强卖商品及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黄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10个月,并处相应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律师说法:黄某等人的手段构成《刑法》第226条的强迫交易罪,关键是用威胁手段让被害人违背意愿高额消费。本案多次作案、金额较大、手段卑劣,符合“情节严重”标准。法院判决表明,即使没造成直接重伤,这种精神绑架和财产掠夺行为也受法律严厉打击。
不良商家“免费体验”多是“钓大鱼”,美容院里突然出现的“皮肤问题”可能是人为“宰客陷阱”。服务中出现异常并被推销高价“解药”时,要冷静停止服务,要求清洗离开,必要时保留证据,对强买强卖要敢说“不”,勇于维权。
如何避开非法医美陷阱?
一查机构资质: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是最基本的门槛!没有这个证,一切免谈。要看许可的诊疗科目是否包含“医疗美容科”或具体的项目(如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等)。
重点提示:可以在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验证机构资质真伪。
二看医生资质:操作医生必须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关键要看《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是否为相关专业(如外科、皮肤科、整形外科等),以及执业地点是否在该机构内。
重要提醒: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院长”头衔,一定要看证!正规医生信息同样可以在卫健委官网查询。
三看产品来源:使用的药品必须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可以通过官方APP(如“中国药品监管”)扫码或输入编号查询真伪。
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注射器、激光仪、植入假体等)必须合法注册或备案。特别是像注射针头、填充材料、植入体等,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非常严格。
核心要点:要求现场查验药品、器械的包装和标识,拒绝使用来源不明、无法溯源的“水货”、“白包货”。
八月新规
拓展链接
《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网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按照裁量涉及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客户购买黄金等贵金属或钻石等宝石,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于8月1日起施行。由原有的10大类132种职业病增加到12大类135种职业病。其中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重点监测五大类风险物质,包括:易被非法添加且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儿童、孕妇等重点人群存在健康威胁的成分;原料、包装材料及生产、储运环节可能引入的风险物质;与标准制修订相关的项目;其他需重点关注的潜在风险因素。
《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8月1日起实施。《规则》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内的特种设备纳入召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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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说法讲理》栏目组
原标题丨医疗美容风险
一审丨黄馨怡
二审丨李夏
三审丨杨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