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该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据悉,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24年度统计数据,三部门制定了此标准。
标准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04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54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084元,职工月平均工资8239元。同时,还明确了农、林、牧、渔业等多个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及住宿费每人每天3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
对于赔偿计算,标准备注指出,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举证近3年平均收入,误工费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相关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此外,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且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其本人及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
此次标准的出台,为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统一的依据,有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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